政策法规

医保门诊管理规定

    一、医保患者就诊时须出示带本人的医保卡。
    二、慢性病及特殊病重(肿瘤),每月首次就诊必须到病种相关专业科室,例如糖尿病到内分泌科,心脏病到心血管内科。
    三、门诊处方用量:急性病≤3日量,一般疾病≤7日量,中草药≤7日量,长期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口服药量≤15日量,输液药量≤3天量,单病种不超过3种药。禁止大处方和重复用药,禁止病种诊断与用药和检查不符,按要求规范门诊病历和处方书写,禁止涂改。每张处方费用不超过500元,超过费用的处方必须由科室主任签字和医保办公室主任审核。
    四、严格按照《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范围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超限用药。
    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对不应收入院者不放宽条件,应收入院者不准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