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暖气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24 8:28: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暖气改造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暖气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暖气改造;

(4)最高限价:454389.09元;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新版带二维码的可提供复印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注册建造师证书;(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话:0311-85363966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11-87055549、15373035152